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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就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目录调整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9-08-09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作者:   浏览次数:418

  2019年7月29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就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目录调整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市场监管总局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将13种产品调出CCC认证目录,转为自愿性认证,保留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等3种产品的CCC认证。此次目录调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 3号)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通过改革,预计减少CCC证书7万余张,涉及生产企业1万余家,将有效降低了消防产品领域生产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保障消防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一是对取消CCC认证的消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其在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施监督管理并采取支持措施,鼓励企业进行自愿性认证。二是对保留CCC认证的消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CCC认证监管,集中市场综合监管优势,创新监管方式,重点查处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以及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的行为,确保CCC认证“保安全”、“保底线”。三是加强对认证活动的监管。突出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督执法力度,同时发挥社会各方包括媒体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消防产品认证制度有效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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