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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地商户哄抬价格被重罚

发布日期:2020-02-06   来源:新华社   作者:   浏览次数:303

  药店利用非法手段哄抬价格;每瓶0.98元购进的84消毒液,以每瓶6元对外销售;大白菜标价为每斤1.39元,实际结账价格却为每公斤7元……记者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疫情防控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重点对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

  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双桥区百姓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所属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所属7家药店存在利用非法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违法行为。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百姓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罚款30万元。

  自1月25日起,衡水市华航商贸有限公司在其开设的天猫商城店铺内以每包88元的价格销售二类医疗器械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共计1650包,并在网页宣传“医用防护外科手术口罩,口罩防病菌,一次性海氏海诺KN95防流感防病菌”。衡水市滨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法对该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邯郸市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肥乡区春天药房将每瓶0.98元购进的84消毒液,以每瓶6元对外销售,涉嫌构成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肥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开展立案调查。

  根据群众举报,邯郸市复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邯郸市阳光超市有限公司前进店价格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店所销售的大白菜标价为每斤1.39元,实际结账价格却为每公斤7元,且其他蔬菜也存在此类违法行为。邯郸市复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邯郸市阳光超市有限公司前进店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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